今年两会刚刚闭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就向全国法院提出了,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更加认真扎实地做好执法办案和其他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有效提升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的认真贯彻大会决议具体要求。
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人民法院必须以人民的需求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依法审理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的各类案件,充分发挥职能,坚持能动司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愿望。通过审判执行案件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好两会精神,就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最好实践,实践的丰富内容就是立足职能的充分能动发挥,注重于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从职能发挥方面来看,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工作原则,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运用调解或判决方式处理好涉及国家安全、民生期盼、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件,调整好各类涉诉法律关系,实质上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新类型的刑事犯罪行为和严重影响、危害、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要更加关注民生,审理好执行好生产、经营、流通领域的合同纠纷,引领人们以法治与诚信规范行为。依法审理好执行好各类劳动争议、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案件,确保人民群众切身感觉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与关怀,确保人民群众充分、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从能动司法层面来看,必须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司法的群众路线,走向社会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当好平民法官。一是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中的新情况,不断完善、创新和落实好司法为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办案、宣传、巡访、回访、了解民情、排忧解难、做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既是国家审判机关,又是配合党委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做群众工作的工作部门。三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创造条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同样享有应有的尊严。四是发挥好基层人民法庭的窗口前哨作用,加大人民法庭工作模式转型的力度,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模式转型的指导,使基层人民法庭既是人民群众解纷求诉的第一窗口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防线,又是配合和推动基层组织社会管理创新、参与基层综合治理、提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中坚力量。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注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是基础,是根本。温家宝总理在刚刚闭幕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谈到实现“十二五”预期目标时说:“信心就像太阳一样,充满光明和希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这当然地是人民法院参与和服务“十二五”建设,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的预期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守好守住公平正义、司法公正这条底线,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做到“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才能积极落实各项司法公开制度,推进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公信,才能让公平正义不但像太阳一样煦暖人身,而且让人们对公平正义也像仰慕太阳一样,“充满光明和希望”。
落实两会精神,人民法院必须立足本职,放眼大局,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生动实践,为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宏伟目标不懈努力,做出新贡献。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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